指導單位 |
贊助單位 |
協辦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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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競賽主題
一、社區創業:
以國內外特定社區為標的,從在地服務中尋找創新創業機會,為創業組織及社區成員帶入在地經濟。
二、社會議題:
以社會中普遍化存在之公共議題(如海洋生態、中輟生教育等、垃圾處理與資源回收等等…),非以社區為標的,從議題的活動參與中尋找到創新創業機會,為組織建立永續經營。
新的提案計畫或正在進行中的社會創業團隊皆可參加,依競賽辦法同步進行各階段相關作業繳交。進行中的社會創業團隊,報名提案時,內容需包含已進行的創業簡介。
以國內外特定社區為標的,從在地服務中尋找創新創業機會,為創業組織及社區成員帶入在地經濟。
二、社會議題:
以社會中普遍化存在之公共議題(如海洋生態、中輟生教育等、垃圾處理與資源回收等等…),非以社區為標的,從議題的活動參與中尋找到創新創業機會,為組織建立永續經營。
新的提案計畫或正在進行中的社會創業團隊皆可參加,依競賽辦法同步進行各階段相關作業繳交。進行中的社會創業團隊,報名提案時,內容需包含已進行的創業簡介。
◆報名資格
一、團隊成員最少2人,上限5人。
二、團隊需年滿18歲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,不限國別。
三、每位參賽者限參加一組。
四、如團隊成員在競賽期間皆為學生,團隊可自由再邀請一位業師參賽,業師除學生外,其職業不限,每位業師最多指導兩個參賽團隊。
五、社區創業已進行或正在進行中之創業計畫並可在本競賽時間內 (2017/12/18-2018/06/30)持續執行的團隊也可報名參加。
2015~2017年TiC100社會創業競賽之決賽得獎計畫除外。
一、團隊成員最少2人,上限5人。
二、團隊需年滿18歲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,不限國別。
三、每位參賽者限參加一組。
四、如團隊成員在競賽期間皆為學生,團隊可自由再邀請一位業師參賽,業師除學生外,其職業不限,每位業師最多指導兩個參賽團隊。
五、社區創業已進行或正在進行中之創業計畫並可在本競賽時間內 (2017/12/18-2018/06/30)持續執行的團隊也可報名參加。
2015~2017年TiC100社會創業競賽之決賽得獎計畫除外。
◆時程規畫
◆評選辦法
一、初審評分標準(提案):
1.社區/社會議題參與深入性
2.解決構想具體性
3.商業與社會構想關聯性
4.行動方案可行性
二、複審評分標準(計畫執行):
1. 解決構想具體性(25%)
2. 商業與社會構想關聯性(25%)
3. 創業內容與社區/社會需求密合性(25%)
4. 社會創業資源獲取與使用(25%)
三、決賽發表
1.社會問題改善:20%(獨特價值、社會企業價值)
2.社會行動力:20%(社區服務或經營行為等相關活動)
3.社會資源整合程度:20%(外部資源連結、內部關鍵資源)
4.社會創業永續模式:20%(商業模式、經營設計、環境資源保育、社區分享)
5.團隊簡報、影片與Q&A:20%(成果展現、簡報呈現、Q&A回應)
一、初審評分標準(提案):
1.社區/社會議題參與深入性
2.解決構想具體性
3.商業與社會構想關聯性
4.行動方案可行性
二、複審評分標準(計畫執行):
1. 解決構想具體性(25%)
2. 商業與社會構想關聯性(25%)
3. 創業內容與社區/社會需求密合性(25%)
4. 社會創業資源獲取與使用(25%)
三、決賽發表
1.社會問題改善:20%(獨特價值、社會企業價值)
2.社會行動力:20%(社區服務或經營行為等相關活動)
3.社會資源整合程度:20%(外部資源連結、內部關鍵資源)
4.社會創業永續模式:20%(商業模式、經營設計、環境資源保育、社區分享)
5.團隊簡報、影片與Q&A:20%(成果展現、簡報呈現、Q&A回應)
◆ 獎項
一、獎金
1. 複審:兩主題評選出10~16隊,每隊獎金1萬元(得缺額)。
2. 決賽:兩主題共評選出6團隊,每隊10萬元獎金(得缺額)。
二、媒體報導
入圍決賽團隊由生命力新聞評選數隊接受採訪及報導。
一、獎金
1. 複審:兩主題評選出10~16隊,每隊獎金1萬元(得缺額)。
2. 決賽:兩主題共評選出6團隊,每隊10萬元獎金(得缺額)。
二、媒體報導
入圍決賽團隊由生命力新聞評選數隊接受採訪及報導。
◆參賽聲明
一、參與TiC100競賽活動(以下簡稱競賽活動)之參賽團隊及其人員,於報名完 成時即視同接受TiC100競賽委員會(以下簡稱委員會)所公
布之競賽辦法及各項規則(含本參賽聲明)、公告與評審結果,若有違反之情事,委員會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。若不願接受者,
可於競賽活動之評審開始前自由退出競賽,但應以書面通知委員會。
二、參賽團隊保證所提供與填報之各項資料以及競賽資料內容,均屬真實且無侵害他人權益(含智慧財產權)。如有虛假或侵害他人權
益之情況,委員會有權取消其競賽或得獎資格,該團隊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。
三、參賽團隊因參與競賽活動而提供之競賽資料內容,如計劃書、簡報、商業模式或影片等,無論為何種形式,需無償授權予委員會可
公開使用於推廣創新創業教育等非營利之用途。
四、針對合作企業有保密需求之內容,參賽團隊最遲於頒獎日前,得以書面向委員會申請不予公開、或提供可公開告知部份或公開使用
之起始時間,委員會得依實際情形決定是否接受申請。
五、各階段競賽所獲得獎金得依評審決議從缺或並列之,並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,各項匯款如因銀行別不同,所產生的手續費由團隊負
擔。
六、委員會保留修正相關競賽辦法與規則之權利,但需以不妨礙已執行之部份為原則,並以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,不另行個別告
知。
七、參賽團隊及其人員應以維護TiC100品牌聲譽為行事準則,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主動向TiC100網站或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人員
反應尋求解決,不應未釐清事實前有任何詆毀TiC100之情事發生。
八、本競賽活動顧問:國際創新創業發展協會/蔡適陽顧問。
九、本競賽活動所有相關訊息以官網 http://www.tic100se.com 公告為主。
■ 競賽辦法下載
2018tic100社會創業競賽辦法20180110.pdf |
■ 提案表格下載
2018_tic100社會創業競賽-提案表.docx |
■ 活動海報下載
2018_tic100社會創業競賽海報new20180110.jpg |
2018_tic100社會創業競賽-成效報告.docx |